在房产证上加子女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1. 有房无贷的情况
所需材料:
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
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房屋契税
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办理流程:
1. 携带上述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 受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受理审核材料。
3. 符合登记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2. 有房有贷的情况
所需材料:
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
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房屋全款发票复印件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房屋契税
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原件
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贷款合同及抵押变更手续
办理流程:
1. 先到借贷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2. 携带上述其他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3. 受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受理审核材料。
4. 符合登记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3. 通过赠与方式加名
所需材料:
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
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赠与书
契税证明
公证书
办理流程:
1. 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 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 办理公证。
4.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 通过买卖方式加名
所需材料:
房产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婚姻状况证明(如适用)
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或出生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办理流程:
1.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 根据房屋评估的价格,交相应的契税。
3.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建议
提前咨询:在办理加名手续前,建议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银行,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准备齐全: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以免影响办理进度。
注意费用:根据房屋情况和贷款情况,了解并准备好相关费用。
通过以上步骤和材料,您可以顺利在房产证上加子女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