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改名字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书面申请
提交一份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撰写的书面申请,说明改名的原因。
身份证明
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户口簿,以证明申请人身份。
户口簿
提供当前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在曾用名栏记录原名字。
单位或学校证明
若是学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的同意改名证明。
若是职工,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学校的准予变更证明。
变更申请书
填写并签署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提供的变更申请书。
公证
根据要求,超过16周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进行公证。
审核与批准
将所有材料提交至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由户籍民警审核,并报地方分局审批。
领取新户口本
审核通过后,到户籍部门领取新的户口本,上面将显示更改后的名字。
其他辅助材料
如有特殊情况(如父母离异等),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离婚证明和协议书。
建议在办理改名字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户政科,了解详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