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在拆迁过程中可以获得的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临时安置补助费:
也称为过渡费,用于补偿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这是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可能发生费用的补助,通常又称为过渡费。补助对象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由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
这是被拆迁人因原居住房屋被拆除而迁往他处居住,由拆迁人向其支付的搬家费用的补助。
经济损失补助费:
这是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一种补偿。
房屋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土地补偿费:
指拆迁户因为拆迁行为所导致的土地补偿,以土地上已有的建筑面积和土地评估价值为依据计算。
安置补助:
当被拆迁人需要重新安置时,提供的资金支持。
这些补助和补偿的具体标准和金额通常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并且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拆迁户在拆迁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补偿标准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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