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也称为警务辅助人员,是 我国警务执法人员的一种补充。他们 没有执法权,但可以协助正式警察执法,属于聘用式人员。辅警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联防巡逻、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秩序、协助警察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辅警的薪资与正式警察有很大差距,晋升的空间及机会较小。
在称呼辅警时,可以根据不同的场合和关系选择不同的称谓。在正式场合或公务交流时,可以使用“辅警同志”或“同志”来称呼,以体现尊重和礼貌。在非正式场合或与辅警熟识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他们的名字或昵称,显得亲切自然。
辅警的警号一般以FJ开头,作为执法身份的象征,配备警械,主要职责是辅助警察,参与社会治安工作。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综上所述,辅警在执法过程中是辅助性质,没有单独执法权,必须在正式警察的监督和指挥下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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