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名字中不能加英文字母。具体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4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
《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除姓氏外,公民姓名登记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及 《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均规定,姓名不得含有外国文字。
实际操作中,如赵C的案例,公安局新系统也不允许外文字符的出现。
因此,在中文名字中不应加入任何英文字母。如果需要使用英文名字,建议将其翻译为规范的汉字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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