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的程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书:根据年龄不同,申请书可以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证明:如果申请人是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需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一份准予变更的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需要提供由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照片:准备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
提交申请
前往户籍部门: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部门提交申请。
填写申请表:在户籍部门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或《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
审核与审批
初审:派出所或户籍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审批:审核通过后,需要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并最终由派出所或户籍部门签署同意意见。
办理变更
领取新证件:审批通过后,可以领取新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一般申请通过后,派出所会发给新名字的临时身份证,然后等待正式身份证下发。
公告与公证:部分情况下,需要在法院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改名公告,并在申请过程中进行公证。
注意事项
费用:自己去公安部门修改的费用较低,找律师代办或命理师起名的费用则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时间:改名的审核结果通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以确保改名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