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有权指的是 公民依法享有的姓名权,包括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受到法律的保护。
具体来说,姓名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姓名决定权:
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
姓名变更权:
指自然人依法改自己姓或名的权利,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秩序及道德规范,并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姓名使用权:
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或在作品上署名等。
这些权利共同构成了公民的姓名权,确保个人在姓名方面的自主性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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