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使用的武器种类繁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警用武器名称:
54式手枪
54式手枪是在51式半自动手枪的基础上改进而来,发射7.62x25毫米托卡列夫手枪弹,弹匣容量8发,有效射程50米。主要配发给指挥人员使用,也装备了警察系统。
64式手枪
64式是我国第一种自主研发的半自动手枪,发射7.62x17毫米64式手枪弹,弹匣容量7发,有效射程50米。小巧灵活,适合警察系统使用。
77式手枪
77式手枪模仿了德制诺斯3A型手枪,采用7.62x17毫米64式手枪弹,弹匣容量7发,有效射程50米。全枪长度149毫米,枪管长度86.5毫米,空枪重量0.5千克。
92式手枪
92式手枪是为了替换54式手枪而研制开发的,采用9毫米口径,具有较好的握持手感和可靠性。
85式冲锋枪
85式冲锋枪是中国自行设计和制造的一种新型7.62毫米冲锋枪,具有射速高、重量轻、体积小等优点。
警棍
单警伸缩棍是一种新型伸缩式警棍,体积小,使用方便,适用于制服嫌疑人。
催泪喷射器
催泪喷射器用于对付暴力倾向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嫌疑人,通过喷射催泪剂使其暂时失去行动能力。
高压水枪
高压水枪用于驱散暴力示威者或控制人群,具有强大的冲击力。
手铐和脚镣
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行动,防止其伤害自己或他人。
电击棒
一种非致命性武器,通过电击使嫌疑人暂时丧失行动能力。
这些武器和警械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旨在确保警察能够有效制止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同时保障自身和公众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