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改名字的条件
未成年人
未满18周岁
需要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报。
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
所需材料
本人或监护人的申请。
常住人口登记表。
户口簿。
变更人身份证(未成年或无身份证人员提供监护人身份证)。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份以上调查笔录。
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1张。
成年人
已满18周岁
可以自己申报,但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所需材料
本人申请。
常住人口登记表。
户口簿。
变更人身份证。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份以上调查笔录。
近期1寸白底免冠照片1张。
如有特殊情况(如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等),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
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改名申请。
材料审核
户口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核准登记。
审批与登记
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予以更改,并领取新的户口本。
注意事项
改名理由:需提供充分的改名理由,如原名字存在谐音问题、使用不便、违背公序良俗等。
公证要求:超过16周岁的公民改名字可能需要公证。
无犯罪记录:申请人需无违法犯罪记录。
通过以上条件和流程,您可以顺利办理户口本改名字的手续。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规定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