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公证是指 对当事人曾加使用过的名字经过法定程序登记的姓名予以证明的活动,目的是证明改名前后是同一人。这种公证在需要证明姓名变更的情况下非常有用,例如在出国留学、移民或工作时,可能需要提供曾用名公证来证明改名的历史。
办理改名字公证的步骤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改名呈批表,由当地公安部门开具,并注明没有受过刑事处分。
前往公证处
将上述材料提交给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公证流程
公证处审核材料无误后,会进行公证,并在公证书上注明改名前后为同一人。
注意事项
未成年改名:
未成年人改名需要父母共同到场,并携带相关证件签字确认。
成年改名:
成年人改名则需本人到场办理公证,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
使用场景
出国留学:
因为出生证明或学历证书上的名字与现用名不符,需要提供曾用名公证。
移民工作:
在申请移民时,可能需要提供曾用名公证来证明姓名变更的历史。
法律程序:
在某些法律程序中,可能需要提供改名公证作为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完成改名字公证,为将来的相关事务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建议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公证处或公安部门,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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