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简称“创业证”,是 高校毕业生在 毕业年度内,因 在校期间创业而获得的一种证件。该证件的发放对象是 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年度指的是毕业所在的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持有此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后创业时,可以向创业地的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经过审核认定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将获得《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此外,也有说法称该证件的全称为 《就业创业证》,该证件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的合法凭证。它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并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个证件都与持证人身份证相对应。持有此证的个人可以享受包括小额贴息贷款、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及创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
建议:
1. 在校期间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应尽早了解并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以便享受相关创业优惠政策。
2.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或变动,建议定期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最新通知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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