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改名字需要以下手续:
书面申请
撰写一份改名申请书,说明改名的原因和相关情况。
提供材料
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2张一寸近期照片。
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准予变更证明信。
如是未成年人,需由父母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提交申请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如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及相关材料。
填写《公民主项信息变更、更正审核表》。
审核与审批
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
县级以上公安人口管理部门审批申请。
审批机关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逐级反馈至户口登记机关。
办理新证件
审批通过后,到派出所办理新户口和身份证。
更名后,户口本上会有曾用名,日后填写档案等信息时需要填写曾用名。
公证(如需要)
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具体手续可咨询当地公证处。
领取新户口本
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建议
提前准备: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所需材料,以免耽误改名进度。
了解政策: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政策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户籍部门或派出所了解具体要求。
遵循流程: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办理,确保改名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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