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队伍中的成员通常包括以下几种职务和称谓:
大队长:
负责整个刑侦大队的管理和领导工作。
教导员:
负责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管理。
副大队长:
协助大队长进行工作,通常负责具体的刑侦业务。
中队长:
负责各个中队的管理和领导工作。
副中队长:
协助中队长进行工作。
技术员:
负责刑事侦查中的技术工作,如痕迹检验、物证分析等。
侦查员:
负责具体的侦查工作,包括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等。
外勤组:
负责外出执行侦查任务,收集证据和情报。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的职务和称谓,如:
刑侦支队队长:负责刑侦支队的全面工作。
刑侦大队大队长:负责刑侦大队的全面工作。
刑警总长:负责整个刑警部门的管理和领导工作。
刑警副队长:协助刑警总长进行工作。
刑警员:从事具体的刑警工作。
在具体的刑侦队伍中,还可能包括一些辅助职务,如内勤、档案管理等。
陈海峰:
南安市刑侦支队副队长。
金煜:
海东市市局刑侦队警员。
艾笙:
海东市市局刑侦队警员。
梁栋:
海东市市局刑侦队队长。
洪海云:
芜湖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贺峻霖:
峰峻市公安分局刑侦支队长。
马嘉祺:
峰峻市刑侦支队技术科科长。
宋亚轩:
峰峻市刑侦支队技术科科员。
刘耀文:
峰峻市刑侦支队外勤组成员。
左航:
峰峻市刑侦支队外勤组成员。
丁程鑫:
省公安刑警部总队队长。
张真源:
省公安刑警部总队外勤组成员。
韩敬东:
中昌省河昌市公安局局长。
戴长江:
河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宁:
中昌省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
顾保雄:
溪城市公安局副局长。
这些名字和职务反映了刑侦队伍中的不同层级和分工,他们在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