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服是人民警察专用的制式服装,是身份和形象的重要标志。中国警服经历了多个版本的变迁,每个版本都有其特定的名称和特征。以下是部分警服的名称及其特点:
五〇式警服
时间:1950年代初期
特点:米黄色,左衣领缀钉“治”“户”“交”“消”字首加号码,右衣领缀钉“人民警察”字样领章,佩戴“中国人民警察”布质胸章,戴墨绿色带耳扇的解放式棉帽,帽徽为中间嵌“公安”字样的黄边红五角星。
五五式警服
时间:1954年
特点:中、苏间国际列车乘警试穿,1956年夏季开始在全国配发,上衣为草绿色,下衣为藏蓝色,无红色裤线。
五九式警服
时间:1958年
特点:取消布质胸章和肩拌,改为佩带长斜方形红色塑料领章,领章上嵌合铜质金色五角星盾形符号。
六六式警服
时间:1966年
特点:上衣为草绿色,下衣为藏蓝色,无红色裤线。
七二式警服
时间:1972年
特点:上下均为藏蓝色,恢复55式大檐帽。
八三式警服
时间:1983年
特点:推动队伍正规化、现代化建设,适应国家改革开放的需要。
八九式警服
时间:1989年
特点:在原警服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
九七式警服
时间:1997年
特点:藏蓝色为主调,采用国际通用型号划分制,新增领花和胸徽,胸徽上标明警察所在省份,地域性增强,右袖口用汉语拼音标出“警察”两字。
九九式警服
时间:1999年
特点:国际通用的藏蓝色为主调,采用国际通用型号划分制,新增领花和胸徽,胸徽上标明警察所在省份,地域性增强,右袖口用汉语拼音标出“警察”两字。
这些警服不仅反映了人民警察的发展历程,也体现了时代特征和国家形象。当前使用的99式警服在设计上更加注重国际接轨和地域性标识,增强了警察的职业形象和辨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