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营业执照名称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新公司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名称预先或者变更核准审核表。
企业自拟新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资质证书原件(如适用)。
变更后的执照、代码、税务三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名称变更通知书。
公章。
资质变更申请表。
开户账户的开户信息与证件的变更证明。
社保、开票系统的变更证明。
建议在准备这些资料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按照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准备和提交。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代理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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