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的标示符号主要有以下几种:
书名号:
根据《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书名号主要用于标示书名、篇名、报纸名、刊物名等,因此专利名称作为特殊的文献或作品名称,也应使用书名号进行标示。
引号:
有些情况下,专利名称也可以用引号来标示,特别是当需要强调或突出专利名称时。
专利号:
专利号本身并不是一个符号,而是一个用于标识专利的唯一编号。它通常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例如“ZL”表示中国专利,其中“Z”表示中国,“L”表示专利。
建议
在正式书写中,建议优先使用书名号来标示专利名称,以符合标准的标点符号使用规则,并确保读者能够准确理解所引用的专利名称。在需要强调或突出专利名称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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