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是指 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其生活或生活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地实施某种犯罪的情况。惯犯分为常业惯犯和常习惯犯。常业惯犯是指以犯罪为常业,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生活来源的情况;常习惯犯是指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实施某种犯罪的情况。
惯犯的特征包括:
犯罪恶习深:
具有惯行的犯罪故意,且非常顽固,屡教不改,一有机会就实施犯罪。
犯罪时间长:
在较长时间内实施某种犯罪,时间界限难以确定,从司法实践上看,长则几十年,短则几个月。
犯罪次数多:
在长时间内反复多次实施某种犯罪行为。
社会危害大:
由于犯罪人长期、多次作案,积累了犯罪经验,具有狡猾的作案手段和对付侦查的伎俩,其造成的结果往往较为严重。
通说认为,若无法律的明确规定,即使某种行为在形式上具有多次性、罪名同一性,实质上具有惯常性,也不能定为惯犯。
在外国刑法理论中,对以犯罪为职业或以取得财产上的利益为目的,反复实施同种犯罪的,一般称常业犯或营业犯;对犯罪已成习性,反复实施同种犯罪的,则称常习犯(习惯犯)。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中,一般认为常业犯和常习犯实质上是相同的,故把二者统称为惯犯。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