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不一样,它们有以下主要区别:
性质和用途
就业推荐表:是应届毕业生在找工作期间,除了投送简历以外,向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信息。它的用途等同于简历,用于证明毕业生的就业资格、申请人事接收函、报考公务员及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与有就业意向的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而签订的合同。它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违约要赔偿。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签署流程
就业推荐表:一般由学生填写,学院加意见盖章,然后发还给学生,由学生自主保管。如果没有拿到推荐表,可以联系学校咨询。
三方协议:需要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各持一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签署三方协议,学校据此为毕业生进行派遣。签署顺序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盖章后协议生效。
法律效力和终止条件
就业推荐表: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用于推荐毕业生,不涉及法律约束和赔偿问题。
三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明确三方在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要赔偿。在签订劳动合同后,三方协议失效。
综上所述,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在性质、用途、签署流程和法律效力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就业推荐表主要用于推荐毕业生,而三方协议则是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权利和义务的正式合同。建议毕业生在找工作时,要清楚了解两者的不同,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