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车的速度是 乙车的2/3。
详细解释如下:
设定变量
设乙车的速度为 $v$ km/h,则甲车的速度为 $\frac{2}{3}v$ km/h。
相遇时间
两车相向而行,6小时后相遇。
路程计算
在6小时内,乙车行驶的路程为 $6v$ km。
在6小时内,甲车行驶的路程为 $6 \times \frac{2}{3}v = 4v$ km。
总路程
两车相遇时,它们共同行驶的总路程为 $6v + 4v = 10v$ km。
甲车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甲车需要行驶 $10v$ km才能到达目的地。
甲车的速度为 $\frac{2}{3}v$ km/h,所以甲车到达目的地所需的时间为 $\frac{10v}{\frac{2}{3}v} = 15$ 小时。
乙车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乙车需要行驶 $10v$ km才能到达目的地。
乙车的速度为 $v$ km/h,所以乙车到达目的地所需的时间为 $\frac{10v}{v} = 10$ 小时。
甲比乙晚到达的时间
甲车到达目的地所需时间为15小时,乙车到达目的地所需时间为10小时。
因此,甲比乙晚到达的时间为 $15 - 10 = 5$ 小时。
综上所述,甲车的速度是乙车的2/3,甲比乙晚到达目的地5小时。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