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党员的收入情况和身份不同而有所区别。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如下: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如下:
总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总额在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至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
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党费的交纳既公平合理,又能体现党员的实际情况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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