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中明确禁止使用的极限词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国家级:
如“国家级产品”、“国家级示范”等。
世界级:
如“世界级水平”、“世界级领先”等。
最高级:
如“最高品质”、“最高技术”等。
最佳:
如“最佳产品”、“最佳服务”等。
第一:
如“第一品牌”、“第一销量”等。
唯一:
如“唯一产品”、“唯一技术”等。
首个:
如“首个创新”、“首个上市”等。
顶级:
如“顶级工艺”、“顶级品牌”等。
最低:
如“最低价格”、“最低级别”等。
最具:
如“最具影响力”、“最具创新力”等。
最新:
如“最新科技”、“最新产品”等。
最先进:
如“最先进工艺”、“最先进科学”等。
最便宜:
如“最便宜价格”、“最实惠”等。
最先进加工工艺:
如“最先进加工工艺”等。
最时尚:
如“最时尚设计”、“最流行趋势”等。
极品:
如“极品产品”、“极品服务”等。
终极:
如“终极体验”、“终极解决方案”等。
顶尖:
如“顶尖技术”、“顶尖设计”等。
最受欢迎:
如“最受欢迎产品”、“最受欢迎品牌”等。
王牌:
如“王牌产品”、“王牌服务”等。
冠军:
如“销量冠军”、“市场份额冠军”等。
极致:
如“极致体验”、“极致工艺”等。
永久:
如“永久保证”、“永久服务”等。
绝对:
如“绝对品质”、“绝对优势”等。
独家:
如“独家产品”、“独家技术”等。
首家:
如“首家上市”、“首家创新”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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