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学籍表中的籍贯应填写为 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具体填写方法如下:
一般情况 :填写到县(区)一级即可。籍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18周岁以前的户籍所在地,从父、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现在的地域划分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特殊情况
如果祖父已经去世或者无法确定他的居所,可以参照父亲的籍贯。
如果连父亲的籍贯也不清楚,例如某些未婚生育的私生子,可以填写母亲的籍贯,或者直接填写本人的出生地。
对于被抛弃的儿童,籍贯可以填写收养者的所在地。
跨国婚姻生育的孩子,可以填写原国籍所在国的国家名称。
填写格式:
一般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例如,籍贯可以填写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综上所述,在填写个人学籍表中的籍贯时,应追溯到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并按照当前的行政划分地对照祖辈的长久居住地进行填写。如果祖父的居住地不明确,可以参照父亲的籍贯或母亲的籍贯,或者直接填写本人的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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