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的“四个坚持”是: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
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同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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