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语言,也称为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语言中经过高度加工和符合规范化的语言,它是民族共同语的高级形式。文学语言不仅包括文艺作品的语言,还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著作的语言。它的形成依赖于书面语的产生,并且也具有口头形式,例如科学报告、答记者问、口头声明以及诗歌朗诵、新闻广播和课堂上的教师用语等。凡是合乎文学语言规范的,都是口头形式的文学语言。文学语言主要在书面上,也在口头上为民族文化生活和社会各方面服务,它对民族语言的健康发展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文学语言的基本性质包括:
意象性:
克服了一般语言的抽象性,通过形象生动的描写来展现事物的特征和场景。
超越性:
具有隐喻性,能够表达审美意义,超越现实世界的局限。
能指与所指的统一性:
语言符号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存在统一性。
认知与意向的统一性:
语言的使用既符合认知规律,又能表达作者的意图和情感。
审美幻想性:
通过语言创造出独特的审美体验和幻想世界。
文学语言的层次可以分为:
现实语言层次:
作为文学语言的基础,是日常使用的普通语言。
文学语言层次:
作为主导,经过艺术加工和规范化,用于创作文学作品。
文学语言通过其创造性、情感性和审美性,将读者带入一个特定的感受世界,传达作者的内心世界和现实的独特理解。作品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原因就是主要由于文学的语言,通过文学的语言将生活具象化,呈现给读者的不只是眼前的现实还有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如比喻心理描写、人物的动态、故事的进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