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不一样,它们有以下区别:
性质和用途
就业推荐表:是学院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反映了学生的个人信息、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社会实践经历等方面的情况。它是用人单位选择人才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毕业生的切身利益。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信息、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办理档案派遣的必须材料之一。
法律效应
就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一旦签署,三方都应遵守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就业推荐表:虽然对毕业生求职有重要参考价值,但不具备法律效应,主要用于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签署流程
就业推荐表:通常由毕业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经学院盖章后生效,一般用于毕业生向用人单位自荐及向有关部门申报接收落户等行政审批手续。
就业协议书:需要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共同签署,签署顺序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盖章后协议生效。
内容涵盖
就业推荐表: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学业情况、本人简历、本人特长、爱好、社会表现及社会活动能力、在校奖惩状况、本人就业意愿、学校推荐意见、备注等信息。
就业协议书:明确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解决了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问题。
综上所述,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性质、用途、法律效应、签署流程和内容涵盖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建议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仔细阅读并理解两者的不同,以便更好地利用这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