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现实表现证明的开具步骤如下:
由所在地或单位开具
现实表现证明应由个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在单位的现实表现如实开具。
具体开具步骤
个人所在单位向调查地开具调查证明。
调查地如实填写个人表现,包括参加的活动、获得的奖项、受到的惩罚以及个人思想觉悟等。
结尾写“特此证明”,落款调查地单位,并盖章。
调查地单位二人签名,并写明时间。
所需材料
学籍证明: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学生身份和学籍情况。
现实表现证明:由所在学校或院系出具,证明学生在学校的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体检合格证明:根据征兵体检标准,学生需要通过体检,获得体检合格证明。
学历证明:如有需要,学生可以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学历证明,以证明其学历情况。
个人特长证明:如有特殊技能或荣誉证书,可以提供相关证明,以增加入伍竞争力。
注意事项
证明表格不得用于办理护照。
证明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有任何虚假信息。
建议:
在开具现实表现证明时,确保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因虚假信息影响征兵结果。
提前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以确保证明的顺利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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