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情理相结合的名言如下: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拉德布鲁赫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国作家瓦谢尔HA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W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歌德(德)《歌德的格言和感想集》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这些名言涵盖了法律与人性、自由、社会习俗等多方面的关系,体现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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