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在文言文中的意思是 持久、永久不变、经常的、常常的。它可以用作形容词或副词,例如:
持久、永久不变
“恒心”指的是持久不变的心志。
“恒言”指的是经常说的话。
《齐桓晋文之事》中提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这里的“恒”指的是永久不变。
经常、常常、总是
“数年恒不一见”中的“恒”指的是经常。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中提到:“人恒过,然后能改。”这里的“恒”指的是常常。
平常、一般
《聊斋志异·山市》中提到:“数年恒不一见。”这里的“恒”指的是平常。
综上所述,“恒”在文言文中的含义主要是持久、永久不变、经常和常常,具体用法可以根据上下文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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