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证明函 不能随便盖。就业证明是应届毕业生在找到正式工作时,与学校、就业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它关系到毕业时的人事档案和派遣证的去向问题,对个人至关重要。因此,就业证明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随便盖章,可能会导致档案及户口等手续需要重新开就业调整证明,甚至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具体来说,就业证明应当由本人所在的就业单位出具相关材料,并且经过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才能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如果毕业生没有就业也去找单位盖章证明其就业,这会害了自己。
因此,建议毕业生在签订就业证明时,务必选择真实的就业单位,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以确保就业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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