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采用以下艺术手段表现人物:
唱
定义:唱是歌唱,是戏曲表演中最重要的艺术手段之一。
技巧:包括喊嗓、吊嗓、扩大音量、音域、锻炼歌喉的耐力和音色等。
作用:通过声乐技巧表现人物的性格、感情和精神状态,表达剧中人的心曲。
念
定义:念是指念白,与唱互相配合。
分类:分为韵白和散白,都是经过艺术提炼的语言,具有节奏感和音乐性,铿锵悦耳。
作用:与唱相互协调,增强戏曲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做
定义:做是舞蹈化的形体动作,是戏曲与其他表演艺术的主要区别之一。
技巧:包括手、眼、身、步等多种程式,以及髯口、翎子、甩发、水袖等技巧。
作用:通过这些技巧突出人物性格、年龄、身份等特点,使塑造的形象更加成功。
打
定义:打是武术和翻跌的技艺,是生活中格斗场面的高度艺术提炼。
分类:包括把子功和毯子功两大类。
作用:通过这些高难度技巧准确展示人物的精神面貌和神情气质。
手眼身法步
定义:手眼身法步是戏曲演员的五种技术方法,包括手指手势、眼神表情、身段工架、台步和表演技术的规程和法则。
作用:这些技法是戏曲演员的基本修养,通过这些技巧的综合运用,使表演更加生动、真实。
脸谱
定义:脸谱是戏曲中用于表现人物性格和身份的一种化妆手法。
作用:通过不同的脸谱颜色和图案,概括和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如文人有文人的特性,武者有武者的性格。
通过这些艺术手段的综合运用,戏曲能够生动地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和外在特征,使观众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和感受剧中人物的性格和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