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四个合格”的标准是 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这四个方面构成了党员锤炼党性、履行职责的明确方向,具体包括:
政治合格:
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执行纪律合格:
遵规守纪,严以律己,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做到令行禁止,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品德合格:
修身律己,弘扬正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
发挥作用合格:
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服务人民群众。
“四个合格”党员标准强调了新形势下提升党员自身修养的重要性,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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