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经历了从初步中国化到学习苏联,再到探索本土化发展的过程。以下是学前教育法的主要发展历程:
20世纪30年代以前
产生与初步中国化:20世纪初,中国开始建立幼儿园,幼儿教育主要照搬国外模式,课程也完全效仿国外。1904年,中国第一个学前教育法规《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颁布,对蒙养院的课程目标、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但其主体内容参照的是日本1899年出台的《幼稚园保育及设备规程》。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后,西方先进教育思想不断涌入,中国早期的学前教育家如陈鹤琴、陶行知、张雪门等,借鉴西方思想并进行本土化探索,提出了“单元中心制课程”、“行为课程”等课程模式。1932年,民国政府颁布了学前教育史上第一个课程标准——《幼稚园课程标准》,开启了我国学前教育课程的新时代。
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
学习苏联: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在借鉴老解放区幼儿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发展新的幼儿教育,受政治因素影响,这段时期的幼儿教育全面学习苏联模式。
21世纪
政策推动与立法规划: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制定学前教育法。2021年4月,教育部研究形成学前教育法草案并报请国务院审议。2023年6月,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草案,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8月以来,学前教育法先后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于2024年11月8日表决通过。
2024年11月8日
通过实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并将在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领域从此有专门法可依、有章可循,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律体系得到了重要的完善。
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学前教育的立法空白,有力回应了学前儿童发展的现实需要,对幼儿园、教师、家长、社会都有着极大的影响,为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