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坚持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包括:
认真学习相关理论和精神
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廉政建设的理论和精神,不得以各种借口放松对职业道德及廉政理论的学习。
发扬艰苦创业、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作风
用高尚师德感召学生,用端正师风感染学生,用师表形象影响学生。
廉洁从教
不得从事有偿的家教活动和兼职第二职业,不得利用学生毕业、升学、转学、插班、评优、选拔班干部等向学生、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商品或私自组织学生征订资料,坚决拒绝商业贿赂。
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不得在工作量统计、加班安排等工作中徇私情。
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吃喝,挥霍浪费和用公款报销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带头倡导廉政文化
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不受低俗文化的影响。
团结协作,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树立团队攻关精神,正确处理竞争和合作的关系。
清正廉洁,作风正派
严于律己,乐于奉献。
顾全大局,不组织和参与影响学校团结稳定的活动 。移风易俗,不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
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尊重和关爱每一位学生
不歧视不侮辱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尊重和蔼待学生家长
如实向其交换学生在校情况,不得隐瞒实情、虚报成绩、蒙蔽和讨好家长。
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
认识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依法掌权用权,尽职尽责,办事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自律,严禁以权谋私、收受贿赂。
杜绝以教谋私行为
不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统一为学生代订或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学习用品等。
拒绝有偿家教
不擅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发动或变相发动学生参加有偿家教和校外办学机构的补习或为其提供生源等。
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远离社会丑恶现象,不参与一切形式的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遵守法律法规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教,严守教师职业道德。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廉洁自律,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和纯洁性,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