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和康德在哲学体系上的划分主要体现在他们的范畴理论上。
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体系
亚里士多德在其《工具论》的《范畴篇》中提出了十个范畴,这些范畴是:
实体 :作为句子的主语,是所有其他范畴的基础。数量:
描述实体的数量,如单一、多数、全体。
性质:
描述实体的属性或特性。
关系:
描述实体之间的关系,如依存与自存、原因与结果等。
地点:
描述实体所处的位置。
时间:
描述实体存在的时间。
姿势:
描述实体的空间姿态。
状况:
描述实体的状态或情况。
动作(主动):
描述实体进行的动作。
遭受(被动):
描述实体受到的动作。
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体系既包含逻辑也包含文法,他强调实体是其他范畴的核心,其他范畴都是用来描述实体的不同方面。
康德的范畴体系
康德的范畴体系是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十二个范畴,这些范畴是:
量的范畴
单一性
多数性
全体性
质的范畴
实在性
否定性
限制性
关系的范畴
依存性与自存性
原因与结果
从属
互动与受动及其相互之间的交互作用或协调
模态的范畴
可能与否
存有与非有
必然与偶然
康德通过将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进行抽象和提炼,增加了模态范畴,形成了更为系统完备的分类体系。
比较与总结
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的范畴体系在结构上有相似之处,都是基于主词和宾词的关系进行分类。然而,康德在亚里士多德的基础上增加了模态范畴,使得其体系更为复杂和完备。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体系更多关注实体及其属性,而康德的范畴体系则引入了主体性和先验条件,强调知识的来源和限制。
亚里士多德的范畴体系为后来的哲学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而康德的范畴体系则对现代哲学,特别是认识论和伦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