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奇斗艳是一个并列式的成语,形容花草、艺术品等各具特色,一个比一个奇特艳丽,也可以用来形容女子打扮得十分艳丽。这个成语出自宋·吴曾的《能改斋漫录·方物·芍药谱》,原文是“名品相压,争妍斗奇,故者未厌,而新者已盛。”。
用法:争奇斗艳可以作为谓语或定语,用于描述花卉或女子。例如:“春天到了,花园里的花朵争奇斗艳,美不胜收。”或者:“她穿着一件争奇斗艳的裙子,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近义词:包括争妍斗艳、争奇斗异、五彩缤纷、绚丽多彩、百花争艳、争奇斗芳等。
反义词:虽然不常见,但可以推测一些与“争奇斗艳”意思相反的词语,如平淡无奇、索然无味等。
相关典故:在杨朔的《茶花赋》中,描述了大理地区家家户户养茶花,花期一到,各种花朵争奇斗艳的美景。此外,在《死水微澜》中,也提到了成都大户人家妇女们争奇斗艳的打扮。
综上所述,争奇斗艳是一个形象生动的成语,用于形容事物色彩鲜艳、奇特艳丽,充满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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