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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肉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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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肉在中国文化中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典故。以下是一些与兔肉相关的典故:

“东门逐兔”

兔肉味道鲜美,是《诗经》中的无上美味。例如,《小雅·瓠叶》中提到:“有兔斯首,炮之燔之。君子有酒,酌言献之。”

“守株待兔”

来源于《韩非子》的成语,讲述一个农夫在树根旁等待再次捡到撞死的兔子,结果一无所获,比喻不劳而获或墨守成规。

“兔死狗烹”

出自《史记·越王勾践世家》,比喻给统治者效劳的人事成后被抛弃或杀掉。

“兔肉汤”

古代称兔肉汤为“卯羹”,《抱朴子》中把兔称为“卯日丈人”。

“食兔髌者,令人生髌”

出自《风俗通》,认为食用兔肉会导致膝盖问题。

“妊娠者不食兔肉,令儿口缺”

出自《博物志》,认为孕妇食用兔肉会影响胎儿,导致孩子出生时口部缺陷。

“九月九重阳节吃兔肉”

在重阳节前后,人们会举行吃兔肉的聚会,称为“吃迎霜兔”,以驱病析福、追求长寿。

“中秋节月饼上的兔子形象”

在中秋节制作的月饼上常常有兔子的形象,象征着吉祥和美好。

“春节前夕的剪纸和年画中的兔子”

兔子常在春节前夕的剪纸和年画中出现,寓意着吉祥和幸福。

“伯邑考与兔肉的典故”

在《封神榜》中,伯邑考被纣王囚禁后,其肉被剁成肉馅做成肉饼给姬昌吃。后来伯邑考化为三兔,姬昌下令后人不得食用兔肉。

这些典故不仅反映了兔肉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和受欢迎程度,还体现了兔肉在文化、信仰和民俗中的多重象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