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的“六义”指的是 风、雅、颂、赋、比、兴。这六义具体解释如下:
风:
指国风,即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最有成就的部分。国风包括15部分,共160篇,大部分是黄河流域的民间乐歌。
雅:
分为《小雅》和《大雅》,是宫廷乐歌,共105篇。大雅31篇,小雅74篇,多为贵族所作,一般看作“正声”。
颂:
包括《周颂》、《鲁颂》和《商颂》,是宗庙用于祭祀的乐歌和舞歌,共40篇。
赋:
是直接铺陈叙述,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
比:
用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
兴:
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
这六义不仅揭示了《诗经》的内容和形式,还反映了其独特的艺术表现手法,对后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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