骇人听闻和 可歌可泣是两个具有不同含义的成语。
骇人听闻
意思:指使人听了非常吃惊、害怕的事情,通常是超乎寻常、极为恐怖、恶劣或令人震惊的。
出处: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东角楼街巷》:“南通一巷,谓之界身,并是金银帛交易之所,屋宇雄壮,门面广阔,望之森然,每一交易,动即千万,骇人闻见。”后人据此引申出成语“骇人听闻”。
用法:作谓语、定语,含贬义,指社会上发生的坏事。
可歌可泣
意思:值得歌颂、赞美,使人感动流泪,通常用于形容英勇悲壮的感人事迹。
出处:语出《周易·中孚》:“得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 明·海瑞《方孝孺临麻姑仙坛记跋》:“国初方列之概,无异平原复生。追念及之,可歌可泣。”。
用法:作谓语、定语,含褒义,指英勇的感人事迹。
建议:
在使用这两个成语时,需要注意它们的褒贬义。骇人听闻通常带有贬义,用于描述令人震惊的坏事;而可歌可泣则带有褒义,用于描述令人感动的英勇事迹。
在具体语境中,选择合适的成语可以更准确地表达意图和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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